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时,亲自对被烧毁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牟某家被多名邻居包围。 虽然这些邻居的房屋没有受损,但他的纵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于是,他被起诉,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我的妻子发现我打牌并回到了她的父母家。
牟某是巴南区南泉街道农村的农民。 他喜欢喝酒,但也喜欢喝醉后装醉。 因此,他和妻子经常吵架,甚至打架。 去年8月28日中午,某某到朋友家吃饭,喝了几两白酒,随后到街边一家茶馆打牌,与他人打牌。
玩了一会儿,他的妻子朱某发现了他,试图阻止他打牌。 当时,某某损失了100多元,妻子的劝告让他很不高兴,于是他和妻子在街上发生争吵,但邻居劝他停下来。
妻子朱某觉得街上吵闹不好,生气地回家了。 回家后,他回忆起牟某几次酒后对他施暴,并威胁要烧毁他的房子。 朱某感到害怕,收拾好房产证、银行卡、存折,回到了父母家。
他越想越生气,于是烧毁了自己的房子。
牟某感到很尴尬,很快就回家了。 回到家后,他发现妻子把房产证等贵重物品拿走了。 他给妻子打电话,但她没有接电话。 牟某觉得妻子太无理取闹,甚至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因为她不想再和他住在一起了。 然后就用火烧掉屋子里的所有东西,大家就惨了。
牟某越想越生气,就从猪圈房旁边拿了两捆做饭的干柴,放在了卧室的床上。 他还把原本放在桌子底下的两壶汽油拿出来倒在上面。 添加干柴并用打火机点燃。
柴火烧着后,某某拨打了“110”,称自己不想再住了,就放火烧了房子。 拨打电话后不久,牟某被浓烟窒息,随后被消防员和警察救出。
火灾发生后,妻子朱某回家清点烧毁的东西。 她发现家里的两台电视机、一个衣柜、一张床等物品都被烧毁。 经查明,损失1万多元。
检察官调查发现其犯罪
巴南区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认为本案特殊。 牟某烧毁了自己的房子,房子位于农村。 如果是单个家庭,牟某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为此,主管检察官前往牟某纵火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发现牟某家的左、右、后各有房屋,且牟家的房子仅与其后侧的房屋相隔。左右一墙之隔,附近的房屋挨着。 如果当时火势不得到控制,周围一系列房屋将被烧毁,将危及附近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检察官经现场勘察认为,牟某的行为已危害未指明公共安全,涉嫌构成放火罪,应依法提起公诉。
昨天,记者从巴南区检察院获悉,法院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三年半。
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此案,负责检察官昨日表示,放火烧毁财物是否构成犯罪,应以是否危害公共安全为依据。
本案中,被告人牟某出于发泄私愤,故意放火烧毁其房屋。 他知道自己的房子发生火灾会危及许多与自己房子有关的家庭,但他却忽视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忽视了可能造成的后果。 对重大火灾采取放任态度。 尽管他放火烧毁了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但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正是在村民的努力和消防车及时赶到的情况下,大火才被扑灭,避免了他人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记者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