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近日作为消费者通过电话和线下走访了解到,很多地方的药店都可以无需处方购买处方药,其中包括不少知名连锁药店。
无需处方即可在某些药店购买处方药
根据多地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如果想要购买头孢菌素等处方药,第一种方式是凭纸质处方去药店购买处方药。 在没有纸质处方的情况下,零售药店可以在保证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销售电子处方。 药店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在保证规范用药的同时,也满足了群众的药品采购需求。
不过,也有消费者表示,近期在一家国家药房查询处方药头孢克肟时,工作人员只询问是否吃过、是否过敏。 他们没有核验开具处方,也没有登记个人信息。 卖给她一盒头孢克肟。
这种现象是个别现象吗? 中新经纬通过电话、线下走访等方式联系了不同省市的30多家知名连锁药店,询问购买处方药阿奇霉素、头孢克肟、阿莫西林的具体情况。
四川成都一家高吉药房的经营者表示,如果想购买头孢克肟和阿莫西林,可以在网上给记者开处方。 当中新经纬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处方、可以不开处方、也不想登记个人信息时,对方回应:“你直接来买就可以了,放心吧”您的个人信息将不会被使用。” 在同城的另一家高吉药房,经营者表示,只需登记姓名和年龄信息,不需要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处方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高济药房的总公司为高济医疗。 除了高记之外,一些上市公司旗下的一些门店也违规销售处方药。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一家大参林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头孢菌素、阿莫西林无需处方即可购买。
随后,中新经纬通过电话随机咨询了广东省江门市的四家大参林药店,询问是否可以无处方购买阿奇霉素。 其中一家药店的接线员只是重复了一遍:“你直接来买就可以了,处方会给你开的。” 在多次询问是否可以不注册身份信息开处方后,接线员仍然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只是反复强调先去商店。
不过,也有药店对处方药的管理比较严格。 中新经纬电话咨询的湖南省长沙市3家老白店药店和上海2家一心堂药店均表示,头孢菌素、阿莫西林属于处方药,到店购买时必须登记身份信息。 以电子方式开处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国按照药品品种、规格、用途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适应症、剂量和给药途径。 处方药必须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才能配制、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无需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
我国处方药分为双轨处方药和单轨处方药。 所谓单轨处方药,是指必须有医生处方才能销售的处方药,主要是抗菌药,包括抗生素、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药等药物; 双轨处方药是指无需医生处方即可销售的处方药。 顾客拒绝留下处方或病历的,药师会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药销售记录》中。
上述中新经纬咨询的阿奇霉素、头孢克肟、阿莫西林均属于单轨处方药,需要医生处方。 无处方开药有哪些隐患?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徐育才对中新经纬分析,处方药如果不按规定销售,可能会被滥用,导致患者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风险在于它们“不安全且无效”,会给患者的病情造成延误、身体损伤甚至死亡。 如果患者发生重大事故,最终责任方仍是违规销售的药房。
近期多家药店被罚款
就在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称,深圳市世纪大药房有限公司坂田分公司、深圳市永成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泽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南粤二分公司未经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警告等
10月18日,青海中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化龙仁康大药房被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警告。 公告显示,该药店未按照储存条件储存药品,未开具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无法提供销售记录。 其违反《药品商品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
但总体而言,线下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政处罚相对较轻。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经执业药师或者其他合法人员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不得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的,责令限期改正。 , 示警;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湖南从化区一位药店经营者告诉中新经纬,非法销售处方药背后的可能原因是药店希望接好每笔生意,提高整体营业额。 “药店、诊所整体经营不是很好,其他方面执行不严格。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基本药物中处方药有时利润为零,但必须按比例分配。处方药有时有一些利润,但“数量有限。非处方药价格透明,利润低。”该经营者表示。
此外,中新经纬注意到,处方药线下和线上销售面临的行政处罚金额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网络药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处方药品的,必须保证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实行实名制。 此外,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与电子处方提供者签订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和调配,并对已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识,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线上线下药店罚款金额的差异,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教授、北京大健康法务团队负责人邓勇指出,存在以下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部门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权限发生了变化。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是2007年5月实施的部门规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2022年12月实施的部门规章。随着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大幅提高,行政管理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部门规章可设定的罚款数额有所增加。
其次,“线下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与“线上未能保证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危害是有区别的。 线上销售的客户显然更多了,潜在的风险也更大。 目前的网络药品销售系统必须提供处方,那么后者就意味着存在提供虚假图片冒充处方、伪造处方等行为,欺骗监管的性质更为严重。 。
第三个原因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政策的政策导向有关。 严厉的处罚措施本质上是基于对患者用药安全的考虑。
两者的处罚并不一致。 这是否给线下药店带来更大的违规空间? 邓勇认为,从经济理性的角度来看,惩罚是为了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因此不同程度的惩罚是必要的。 并不是说对一种行为重罚,对另一种行为“惩罚相对较轻”,就会产生对另一种行为的激励,只需要保证“违法者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即可。 同时,许多实证研究表明,增加惩罚的概率比增加相应的惩罚严厉程度更能有效震慑犯罪。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祥认为,旧规范需要及时修订。 虽然两个规则应该不同,但也不应该相差太大。 他还建议利用大数据加强细节监管,加大随机检查频次,及时发现违规行为。 并利用信用限制来增加处罚的震慑作用。 同时,对于明知违规并协同参与的买家,也应设计适当的处罚措施。
如何应对连锁药店的快速扩张?
从本次中新经纬调查结果来看,不少销售无处方药品的药店并非独立药店,而是属于大型医药连锁集团,包括高基、国大药房、大参林等。
近年来,大型医药连锁集团加速扩张,龙头企业进入“千店时代”。 2023年8月,国大药房发文称,门店已突破1万家。
大山林财报显示,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门店数量为12993家。 2023年初,大山林再次发布30.25亿元募资计划,用于门店建设、门店升级、产业基地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 计划通过定向增发资金开设新店,巩固行业地位。 。
高济医疗也在迅速扩张。 据悉,高济医疗由高瓴资本创立,随后通过收购扩大门店数量。 2022年1月,高济医疗在其官方公众号发文称,高济医疗是全国首家拥有1万家实体药房的医疗集团。
快速扩张的背后,连锁药店品牌能否经营好自己的药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财经评论员谭浩军撰文,(连锁药店)像咖啡店、奶茶店那样开店抢占市场的竞争模式是否可以被考虑适应服务社会、民生的医药领域。 医药行业规模越大,门店数量越多,管理链条越长。 在“千店时代”,如何保证扩张过程中企业管理的相应落实,可能不仅是连锁药店企业自身需要关注的问题,也尤其需要监管部门的关注。
连锁药店品牌是否意识到其门店不合规销售处方药? 是否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中新经纬联系了相关品牌,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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