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直播的发展,“电商扶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成为很多人就业的“新风口”。 记者采访发现,他们是直播中的现场控制者,负责掌控直播节奏,需要非常熟悉产品细节和直播流程。 而如果制造不真实的购买狂潮,误导消费者,也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建议尽快规范他们的职业发展。
“我们还有16个产品待付款,快点!” “这是正确的!” “这是正确的!” “M码可以穿165件”“54321,刷新我们的1号链接,价格已开”……逛电商直播间时,这样的画外音你是否熟悉? 他们在直播间负责与主播的配合,就像相声中的粉丝一样,因此被网友称为“电商粉丝”。
随着“电商好评”进入人们视野,也出现了“简单几句话就能月入8000元”、“学会3句话,走遍世界,无所畏惧”等热搜, “电商好评”等热搜。 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职业”吗?
“电商推广”成为真正的“香”职业
11月19日凌晨4时30分,上海尚未完全“苏醒”。 高树已经从家里出发了。 当天她要参加凌晨直播,并需要在5点30分到工作地点打卡。 在直播正式开始之前,高树需要完成直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直播机、灯光、摄像机图像等设备的调试,当天样片的准备,链接的更新,而当日的福利机制等事宜则需要与主播对接。
近期,“电商促销”频频上热搜,成为不少人就业的“新风口”。 负责某电子产品直播运营管理的朱慧慧告诉记者,“电商推广”其实就是在直播间带货的现场把控工作。 你需要和主播对话,不能把主播的话丢在地上,还需要根据流量来控制整个直播间。 韵律。
除了主播和场控之外,朱慧慧介绍,正规的直播间还有一个中控岗位,负责操作直播后台——调试设备、上下行链路、开通和锁定价格,弹出链接、回复评论区问题、查看直播数据等,但在很多小型直播间,为了控制成本,往往将现场控制和中控的身份合并为一个人。 这时,“电商粉丝”就需要非常熟悉商品详情和直播流程。
今年,高树从电商专业毕业,来到某运动品牌直播间,从事直播运营工作。 在高树所在的直播间,作为“电商偶像”,她将场控和中控的工作结合起来。 主播上厕所的时候,也需要在镜头前“做客”,防止直播间空荡荡。 影响销售数据,“所以除了操作之外,还需要熟悉镜头感和主播的说话技巧。” 高树说道。
不只是“说话”
高淑在自己的工作台上准备了一个1升的大水杯。 直播持续了6个小时,她不断喊着要多喝水缓解喉咙的不适。 工作不到半年,高树已经把直播间的所有成语都背下来了,但每次直播还是需要花很大功夫根据数据来分析情况。
网络上,“电商好评”和“简单三句话月收入近万元”经常同时出现,让人跃跃欲试。 “电商好评”真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答案吗? 朱慧慧表示,对于外行来说,现场控制器可能只是一个配角。 事实上,现场控制员和主播的角色是平等的。 “你要明白,主播带货是有节奏的,什么时候讲产品、怎么讲、如何塑造产品价值、怎么讲效益,都会根据情况随时变化。现场控制需要控制整个节目的节奏,特别是对于演讲技巧强但节奏感较弱的主播,需要现场控制来配合以保证销售。
除了配合主播节奏外,突发事件发生时控制节奏也是现场控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朱慧慧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 11月16日,她公司的某款产品在某网红主播的直播间亮相。 短时间内,大量网友被分流到朱慧慧的产品直播间。 主播看不到它,因为后台数据仍在以正常速度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场地控制人员立即通知主播,也已经来不及了。 场地控制者必须立即做出决定,直接用手中的麦克风讲话,控制节奏,例如通过增加利益来吸引顾客,抓住机会。
直播的热度不减,场控岗位的需求也日益旺盛。 记者浏览招聘网站发现,不少行业都发布了现场管控的岗位招聘,且大多要求直播间全流程运营。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目前在上海月薪7000元,周末正常休息,因为你是专业的,所以工作氛围也很愉快,很开心!” 高树说道。
长期在一线直播间“点赞”的经历,让朱慧慧接触到了直播运营的多个阶段。 目前,她负责公司五个直播间的整体运营管理——福利机制、产品投放计划、对接投放、短视频引流……她的经历也为很多“电商”提供了职业成长路径。 -商业爱好者”。 她观察直播中看似相同实则不同的流量和数据变化,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解决和回顾。 寻求进步。
是否以“蓬溪”为幌子,欺骗消费者?
“任何大屏手机都可以!” “一号链接价格已开放!” “颜色有问题就买紫色吧!” 拿着手机浏览直播频道,仿佛周末走进了繁华的商场,“电商赞”的初衷就是为了在直播间营造热闹的线下购物氛围,留住快速浏览短视频的用户。 然而,一些直播间利用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电商粉丝”的角色,制造了疯狂的市场。 气氛,通过与主播合作,用“库存紧张”和“最后一波低价”等词来“强制订单”。
在“赞叹”的同时,也有中控使用多部手机或寻找第三方平台刷新屏幕,给消费者营造出一种“又慢又没用”的紧张感。 那么“夸”人先令算不算欺骗消费者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秦鹏波认为,如果“电商促销”营造不真实的购买氛围,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做出非理性的购买选择,就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
北京华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传军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 ,不得伪造、篡改交易。 、关注、浏览、点赞等数据流量欺诈。 “电商粉丝”或“职业弹幕演员”违反上述规定,将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他们甚至可能面临欺诈、弹幕人气等刑事指控。
业内人士认为,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规范“电商推广”等新兴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