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重庆云阳县一家由个体户经营的加油站因销售劣质汽油,致使300多辆轿车及摩托车故障,云阳县工商局近日对其处以13万元行政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调查显示,7月22日至24日
今年7月底以来,有车主向重庆云阳县消费者维权委员会投诉称,添加云阳县双龙镇钱江加油站销售的93号汽油后,车辆启动困难,突然熄火。 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怀疑是汽油质量问题。
云阳县消委会调查发现,有300余辆汽车、摩托车存在此问题,遂将群体投诉移送云阳县工商局调查。 8月5日,云阳县工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查获的汽油进行鉴定。 结果表明,该批次产品苯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调查显示,7月22日至24日,外地商人陈某以洛阳金惠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名义到郧阳县钱江加油站销售93号汽油,钱江加油站购买了93号汽油。陈某一次性采购31.86吨,每吨8250元,共支付货款262845元。 该加油站于7月26日开始销售该批汽油,至8月3日,车主不断反映该汽油质量存在问题,遂停止销售。 当时已售出4.5吨。
云阳县工商局认为,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故于近日对其提起诉讼。潜江加油站个体经营户刘某采取行政处罚:没收未销售的不合格93号汽油,并处罚款13万元。
与此同时,郧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在河南漯河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经审讯,陈某对销售不合格汽油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