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法庭听证会
典型案例警示
黄某某是家住高井二村的一位孤独老人。 今年年初,其丈夫张某认为自己不具备管理家庭财产的认知能力(不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于是生病期间将家产交给弟弟管理。 张不久后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许久没有联系的黄氏姐妹得知,张氏留下的大量现金归其弟家人所有。 他们去张某哥哥家和居委会索要,导致黄某与妹夫一家关系紧张。 黄姐还要求派出所对张弟弟立案。 接到居委会反馈后,高井司法所立即启动三办联动机制,并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接触。 但由于两次诉求差距较大,并未取得明显效果。
为此,高靖司法所主动联系松南法院,提出“三办一院”联合工作的思路。 11月21日,松南法院筛选了两起财产纠纷、指定监护案件,前往司法厅巡回法院开庭审理。 同时,安排“三所联合冲突调查联络员”及冲突各方到庭。
以案例阐释法律
趁热打铁,进行心理干预指导
案件审理结束后,主审法官、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将共同审理案件,从法律解释和基层冲突调解的角度,重点对两者争议焦点的事实认定当事人、法律的适用以及处理家庭内部冲突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法治宣传教育。 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心理进行适当的引导,让冲突当事人对案件将如何审理、为何如此判决有更清晰的认识,为解决冲突奠定基础。为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矛盾联合调整
共同努力突破调解工作瓶颈
法律解释后,安排冲突当事人到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室,由法官、警察、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现场联合调解冲突。 经过反复工作,面对张兄及其亲属的犹豫,他充分发挥“三所一院”整合各类法律专业资源的优势,对当事人关心的问题给出了专业、权威的解答,促使张某的兄弟同意归还代为保管的金钱、财产契据等。 为了妥善解决黄某后续的生活,他们还推动黄某的姐妹们达成轮流照顾的协议。
通讯员:盛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