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指控称:1993年至1996年,被告人余某英伙同龚某良(死者),为获取非法利益,周游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适合拐卖的儿童。 被拐儿童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经王某福(另)介绍寻找买主进行出售牟利。 在此期间,共有11名儿童被绑架。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英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骗11名儿童。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刑事诉讼部分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合并审理。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于某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余某英当庭作出最后陈述,并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休庭,择日宣判!
7月14日,于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许多寻亲者聚集在法庭前,希望能找到线索。 (图片来源于澎湃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贵阳检察院指控于华英涉嫌绑架案件8起,涉及11名儿童受害人,建议判处于华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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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余华英供述,1992年,她与情人龚某亮出卖私生子,获得数千元报酬。 从此,余华英踏上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
根据检方指控和以往判决书,自1993年起,余华英与丈夫王某文或情人龚某良一起,先后拐卖多名儿童。 这些孩子都是从西南地区被拐卖到河北邯郸的。
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至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于华英、龚某良共拐骗了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3名是姐弟:
1993年1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绑架了6岁的小A;
同年8月,小B、小C两兄弟在遵义被拐;
1994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百子桥附近绑架了小D;
1995年7月,小E、小F两兄弟在都匀市小围村附近被绑架;
1995年冬,二人来到贵阳,绑架了5岁的杨牛花;
1996年7月,二人返回都匀,在西园村河边将小H、小I绑架;
同年10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绑架;
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并绑架了小K。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捕,被关押两个月后被释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被抓获。 她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入狱八年。 后来减刑三年,2009年刑满释放。 于华英服刑期间,龚某亮被诊断出患有癌症,并于2008年因病去世。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好好的,直到被她拐卖的杨牛花找到了她的亲生妹妹,并向警方报案。
2022年6月6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杨牛花绑架拐卖案立案侦查。 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被捕。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于华英提起公诉。 6月9日,贵阳市检察院通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审结,通过南明区检察院移送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综合:澎湃新闻(记者王欣)、中国新闻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