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出,网络上一片叫好。 “罪有应得”、“非常令人满意”、“死刑是必要的”。 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了对判决的肯定和支持,也体现了公众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深恶痛绝。
余华英的犯罪前科可谓是罪孽深重、罪孽深重。 法院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伙同他人,在贵州、重庆等地拐卖儿童11名。 据媒体披露,他们三对是兄弟姐妹。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被抓获。 当时,她和丈夫均隐瞒真实身份,以虚假身份被判处八年徒刑。 余华英在服刑期间被减刑3年。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好好的,直到被她拐卖的杨牛花报警。
可见余华英受到重罚,多少有些意外。 如果不是受害人坚持报警,于华英可能不会这么快被捕。 迟来的正义和死刑,给了人贩子应有的惩罚,也给当年所有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人一个交代。 也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反思。
回顾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司法处理可谓一波三折。 余华英受到依法严惩,是余华英案件被一一揭开的结果,也是严惩拐卖儿童犯罪共识的体现。
根据我国刑法,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对拐卖妇女、儿童的,起判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于华英绑架了11名儿童。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 一审判处她死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死刑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具有震慑作用。 体现了法律的威严,赢得了社会舆论的广泛认可。
2021年,公安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每年拐卖儿童犯罪数量逐年下降,从2012年的5907起下降到2020年的666起。2022年最高人民会议检察两会工作报告提到,2000年至2021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数量从1.4万起下降到1100余起,年均下降11.4%;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起诉人数从155人下降到328人。
数据显示,随着我国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大幅下降。 但值得注意的是,仍有部分被拐儿童需要回家团聚。 因此,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必须持续高压,加大对拐卖儿童的惩治力度。 尤其是对于人贩子来说,符合死刑条款的,就会被判处死刑,以难以承受的代价逼迫人贩子停下来,让人贩子停下来。 人类血肉分离的悲剧将不再发生。 对此,余华英受到了最严厉的判决,这是对所有“恶人”的警告,也是一个严重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