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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商贩因喷洒敌敌畏被判刑并认罪认罚金

导读 【浙江两商贩因喷洒敌敌畏被判刑】浙江东阳市两商贩为防止腊肉生虫,在腊肉上喷洒敌敌畏,被检测出含有敌敌畏的腊肉制品共计70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

【案件审理】2019年至2021年6月,被告人张某玉、张某在浙江省东阳市菜市场销售腊肉。 为了防止腊肉生虫,他们在腊肉上喷洒了敌敌畏农药。 共销售喷洒敌敌畏的腊肉产品70公斤,销售额2600元。 经检测,查获的腊肉样品中敌敌畏含量为0.48毫克/公斤。

【审理结果】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鉴于两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事实,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浙江2名商贩往腊肉上喷敌敌畏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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