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结束后,被拐卖当事人杨牛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光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于华英仍然觉得一审的量刑过重,并提交了一系列周围的证人证言。对此,“比如,我找到了和她一起住在外面的一名男性的证词,证明她在2014年之后就没有再犯过任何罪行。” 杨牛华芳未提交新证据。
王文光律师表示,二审法庭上,于华英对一些不利事实仍持否定态度。 “比如,她有没有打、骂、威胁这些孩子,她回答没有,我不知道。”
贵州高院称,二审时,余华英对一审判决其拐卖11名儿童罪无异议。 她当庭认罪,仅提出上诉理由称量刑过重。 其辩护人辩称,余华英已认罪,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律师提出上诉理由,附带民事部分判给的损害赔偿金额过低。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上诉人于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2023年9月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人贩子于华英的丈夫王嘉文已被逮捕。
之前报道过
“人贩子”余华英二审即将开庭:被拐杨牛花称将抗争到底
11月21日,《中国新闻周刊》从拐卖案涉案人员杨牛华处获悉,拐卖11名儿童的“人贩子”于华英一审被判处死刑案二审将11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开庭。
经审理查明,于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间伙同龚某良(死者)周游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并带着被拐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索取贿赂。 人们为了赚取利润而进行买卖。 在此期间,共有11名儿童被拐卖。
杨牛花表示,一审判决后,“于华英表示量刑过重,她不想死”,并当庭提出上诉。 杨牛花承认,她对一审判给的3万元民事赔偿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因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上诉。 她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5岁那年(1995年),被人贩于华英拐卖到河北邯郸。 2021年,她通过网络短视频寻找亲人,成功找到家人。 然而,不幸的是,她的父母已经去世。 在她看来,余华英尽管判了重刑,仍然不肯承认对她造成的伤害。 这就是她要和余华英战斗到底的原因。 她希望二审能够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