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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财政局原局长醉酒驾驶被查3个月后被提拔

导读 近日,辽宁锦州市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通报披露,时任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强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醉酒驾驶被查处问题,事发3个月后被提拔为市财政局局长。

据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2022年9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驶问题的通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配合。 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案件214起,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律法律意识,现将7起醉酒驾驶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其中,锦州市财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强的酒后驾车问题居首位。

20天前被问责的财政局长被提拔了

20天前被问责的财政局长被提拔了

报道称,2022年6月20日晚,时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强与某公司负责人讨论工作后,在公司食堂吃饭喝酒。 酒后,张强驾驶机动车前往南京路与云飞街交叉口。 当时,他被公安交警抓获。 经鉴定,张强血液酒精检测值为97mg/100ml,表明其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8月26日,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定张强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 事后,张强未能按要求向组织报告自己因醉酒驾驶受到查处的情况,后被任命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9月,纪检监察机构在追溯调查中发现。 2022年12月,张强被撤销党内职务、免去政务职务、降为二级正科员。

20天前被问责的财政局长被提拔了

2022年9月15日,锦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任命张强为锦州市财政局局长。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8月24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就张强危险驾驶不起诉案公开开庭审理。 这段6分15秒的视频至今仍可在中国检察院听证网看到。

“张强,男,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汉族,大众,无业。” 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当天,2022年6月20日20时53分,张强驾驶一辆小车沿云飞街从南向北行驶,在南京路与云飞街交叉口右转。 他被执勤的警察抓获。 血液检测显示,张强的血液中含有97毫克/100毫升乙醇。 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张强犯罪情节轻微,鉴于其无前科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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