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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上访遭信访局长辱骂“获赔”两万元被判敲诈

导读 据了解,在2023年11月23日本来是法院通知李璐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审开庭的日子,然而在开庭之前,李璐的家属接到相关通知,延后

据了解,在2023年11月23日本来是法院通知李璐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二审开庭的日子,然而在开庭之前,李璐的家属接到相关通知,延后开庭。在2019年的年初,32岁的李璐进行举报,表示在山东阳信县实验中学读初三的时候,遭受到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史某某的性侵,又在上高中和大学的时候,持续遭到对方的骚扰。在2019年7月6日相关报道表示,因为李某某被侵害一案仅仅只有本人的指控,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符合立案的条件,不给予立案。

李璐是在2022年7月29日开始上访,上访的时候,遭到当时的局长刘某某的辱骂,于是将现场的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次日刘某某已经被免职。李璐认为自己被辱骂的事情是民事和行政赔偿的范围,于是要求信访局、阳信县政府、刘某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30万元,三方各赔偿10万元。相关负责人协调下刘某某和李璐见面商讨赔偿,答应赔偿10万元,现场给李璐转账2万元。之后刘某某是在2022年9月2日报警,一审判决时因为敲诈勒索罪,侵犯个人信息罪李璐获刑两年两个月,处罚金额7000元,李璐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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