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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当事人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结果如何

导读 12月28日,从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当事人何先生那里了解到,提出的二审诉讼已经被受理。据之前的相关报道,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12月12日对

12月28日,从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当事人何先生那里了解到,提出的二审诉讼已经被受理。据之前的相关报道,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在12月12日对受到广泛关注的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案进行宣判,由于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人男子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因此当事男子何先生要求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进行刊登道歉的声明、连续10天需要在涉及此案的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同时要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抚慰金一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对此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是在12月12日傍晚从何先生代理律师了解何先生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即将提起上诉。另外何先生从个人微博转发关于宣判的通告,还有一起在外地发生的名誉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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